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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8-14 1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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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安市内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同一个住房公积金机构内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所需资料:

1、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公积金账户需要提供:《延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通知书》(二五联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2、职工在原单位有一个公积金账户需要在新单位缴存:《延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通知书》(二五联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二、延安市外住房公积金转移

1、外地公积金转入所需资料:

(1)、《延安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为职工所在单位先设立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住房公积金外地转入接受函》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获取

(3)、资金转入延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后,需要提供:

a、《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二、三联加盖公章)

b、《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2、延安公积金转出所需资料:

(1)、《异地接收函》(职工在转入单位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转出的前提是职工在延安设立的账户是封存状态

(2)职工调离本市的相关手续

(3)职工开好接收函后在延安提供:

a、《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款凭证》(一式四联、第四联加盖单位财务印鉴)

b、《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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