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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8-26 13: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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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1.60

1.3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基准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贷款期限

利率

1-5年(含5年)

5年以上

3.00

3.50

1-5年(含5年)

5年以上

2.75

3.25

(一)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从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2015年8月26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5年8月2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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