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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8-28 10: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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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服务指南

一、服务事项: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工种审批

二、服务类型:公共服务

三、服务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业务代理机构)

四、实施机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承办科室:养老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险科

六、政策依据:国发[1978]104号、鄂劳社函[2002]228号、

鄂劳社发[2007]59号

七、办理条件:

(一)曾在国有、集体企业从事属于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工种;

(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四)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交通部门的按鄂劳社函[2001]75号文件);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八、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

(二)《湖北省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四份;

(三)本人申请;

(四)职工个人档案资料、工种岗位的原始证据材料;

(五)其他确需提交的材料。

九、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遇特殊情况告知服务对象。

十、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十一、办理程序:

(一)受理服务对象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

(二)材料不全的,当场告之应补正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符合条件的,经办人签字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回执申报人;

(四)经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人员,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按退休程序办理退休;

(五)审批的材料按年份、序号归档存查。

十二、咨询电话:824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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