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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整合资源积极探索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

文章来源:南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08 0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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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区注重挖掘、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多方面力量,完善设施,搭建载体,壮大队伍,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扩大养老服务对象,延伸养老服务范围。

    一是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坚持加快社区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至2015年底每个社区兴建一所不低于500平方米的集社区办公、居民服务、活动阵地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并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如社区活动室、日间照料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图书室、健身室等,以及依靠单位共创共建兴办的爱心超市等便民服务机构,逐步被整合用于开展养老服务。

    二是发展壮大养老服务队伍。把开展养老服务与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把养老服务专职工作人员列入财政拨款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排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有效保证了养老服务人员的基本收入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同时,发动社区党员、社会志愿者、邻里居民组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定点定时、邻里守望等方式,对居家老人实施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安全巡视、权益维护等公益性无偿服务。目前,城区所有的社区建立了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招募人数达到3000余人,3万多名老年人享受到了不同形式的公益性养老服务,4000多位老年人享受到了志愿者的定期上门服务。

    三是创新养老服务工作模式。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个人身体状况及生活需求情况,推出了三种服务新模式。一是提供无偿养老服务。对于“三无”老人和享受低保老人,养老服务所需经费由政府“买单”。二是提供低偿养老服务。对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能承担低价位服务费的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费按市场价的10-30%收取。三是提供有偿养老服务。对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有一定支付能力、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养老服务费按市场价的30-60%收取,最高不超过市场价的60%。同时,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对提出养老服务需求的老人实施评估后,确定服务等级和补贴标准。建立三级服务监督机制,对受资助对象服务满意率进行考评、反馈,确保养老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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