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以前,单位已支付给职工部分调、购住房资金由职工个人自主解决住房,职工至今仍未调购住房的,视为职工有房,有房面积按单位支付调、购房资金额除以1800元计算。
本文地址:本溪市: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前,单位支付职工的购房款,仍未购房,职工有房面积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