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文地址:本溪市: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