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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郴州市:失业保险申领条件及程序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5 21: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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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申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a、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表5-1);b、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c、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及停发工资证明;d、失业人员档案;e、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情况下即时受理、办结,需调查处理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定;

3、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a、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b、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c、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d、本人医疗保险手册及医保卡复印件1份;e、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f、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或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审核表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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