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威海市:11月份实行的养老保险补缴在退休后领取有无上限?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11 16:42:1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问题:

您好,我想问一下,这个月刚下的政策,关于补缴 养老保险的文件,如果我现在是49周岁,如果我一次性补缴了,那么 我的退休年龄是多少?是现行的50周岁还是55周岁才可以退,另外如果退休之后我的养老金是否随工资一块涨,还是有上限,规定到哪个层次就停涨了?

解答:

​1.男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2.补缴后继续缴费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退休待遇同职工养老保险一样,按规定上调。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威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