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政策

威海市: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报告(威人社发〔2014〕47号)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30 09:48:31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     政     局
  威人社发〔2014〕47号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报告市政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114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政府对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市政府(管委)承担,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自2014年2月21日执行。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14年7月7日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威海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威海市: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38号) 威海市: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4〕48号)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关于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 威海市再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威海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4〕47号) 威海市: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37号)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威政发〔2015〕32号) 威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政策问答 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威海市: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发〔2015〕44号) 威海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社保发〔2015〕12号) 威海市:关于公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威人社字〔2015〕48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