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本文地址:呼和浩特市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呼政办发〔2022 〕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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