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医疗保险政策

株洲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株政办发〔2022〕16号

文章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09-05 09:10:0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导语】: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 12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株洲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