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保险政策

张家口市:关于新参保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11-25 21:37:5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新参保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2015年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安排,我市新参保人员统一制发社会保障卡,不再制做医保卡。到2015年底,医保卡将全部作废,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为确保社会保障卡采集发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市局制定了社会保障卡采集方案,望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密切配合,确保新参保人员及时领到社会保障卡。有关社会保障卡的资讯及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社会保障卡”。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新参保职工人员采集方案

附件二:新参保居民人员采集方案

附件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附件一: 新参保职工人员采集方案

按照职工业务科要求,新参保人员有待遇审核期一个月和半年两种。针对不同参保人员,采集方案不同。

一、审核期半年的新参保人员: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电子版光盘照片(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以及新参保登记表一周内到补卡网点办理采集。

二、审核期一个月新参保人员:

1、个人办理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电子版光盘照片 (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以及新参保登记表一周内到补卡网点办理制卡。

2、单位统一办理的,单位统一填写电子版excel表,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单位统一交照片压缩包(压缩包格式zip),(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参保单位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负责人联系方式),新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周之内交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卡等通知即可。

三、无社保卡服务网点

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格式:白底彩照358*441像素,100kb之内,电子照片要以身份证号命名),以及新参保登记表,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由当地社保局负责统一交到市社保局二楼11号窗口(窗口核对上交excel表里人数与照片数,签接收单),或者到就近县区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单位:携带统一填写电子版excel表,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单位统一交照片压缩包(压缩包格式zip),(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参保单位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负责人联系方式),新参保人员登记表一周之内,交到当地社保局。由当地社保局负责人统一交到市社保局二楼11号窗口(窗口核对上交excel表里人数与照片数,签接收单),或者到就近县区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附件二: 新参保居民人员采集方案

按照居民业务科要求,每年下半年9月至12月为新参保人员参保期,为了保证新参保居民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具体办法如下:

一、新参保居民: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电子版光盘照片(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二、新参保学生:由监护人携带学生身份证原件或学生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光盘照片(规格:358*441像素,100kb之内的白底彩照)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三、新生儿:监护人携带幼儿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件,缴费凭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

四、无补卡网点:

由当地社保局统一办理,当地社保局负责统一交到市社保局二楼11号窗口(窗口核对上交excel表里人数与照片数,签接收单)。

为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使用,需参保人员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三: 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市区:张家口市南口中行(胜利北路40-2号)

张家口市工行光中支行(社保局南侧)

宣化:宣化中行(眼科医院对面)

怀来:怀来中行(当代商城东侧)

张北:张北中行(十字街西侧)

万全:万全中行(万全县孔家庄镇全兴北路64号)

怀安:怀安工行(柴沟堡镇南大街一号)

阳原:阳原中行(阳原县昌盛西街)

蔚县: 蔚县中行(建设南大街)

其他县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会陆续建立。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张家口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张家口:关于新参保人员制发社会保障卡相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各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更换社会保障卡工作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张人社字[2011]88号) 张家口市:关于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基本医疗、生育、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有关问题的通知(张人社字〔2014〕159号) 张家口市:《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字[2011]38号) 张家口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家口市: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张人社字〔2014〕277号)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