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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出台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改造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专项扶持补助政策

文章来源:扬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11-30 14: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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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近日仪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改造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资金补助适用范围为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项目,重点扶持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集镇社区或大型拆迁安置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大型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明确了申请一次性建设补助的为老服务设施项目用房须为公有性质,申请的建设项目建成后须达到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方可申报;明确了项目申报的程序为乡镇、办事处申报,民政局、财政局审批;明确了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其中农村敬老院通过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新增养老床位的,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床位补助,符合标准护理型床位要求的,经验收达标后可额外按照每张床位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符合要求的大型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对除房屋外的基本装修、改造、设施设备配备等支出在工程决算审计后予以全额补助。

同时,《办法》还规定所有享受建设补助的为老服务项目均不得随意更改用途。补助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下一步,仪征市民政局将组织召开大型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宣传相关扶持政策,同时联合市财政局做好有关项目审核工作,严把经费使用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切实推动农村敬老院和居家养老项目的建设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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