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积金首付比例
诸城市公积金贷款可以首付百分之二十吗?
答:您好,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是统一管理,首付20%的情况如下:
1、首套住房: ①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②二手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20%。
2、借款人及配偶拥有一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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