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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6-02 11:22:32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第二套住房:

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40%。

2.二手房:

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

②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10年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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