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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老龄办参加全省124法制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山西省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5-12-04 15: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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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权威,加快建设法治山西。12月3日上午,山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在省政府南门广场举办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在活动现场巡视指导。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吴建强率我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宣传主题。活动现场,我办与省民政厅一起设立了宣传展台,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图书资料、现场政策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和老龄工作政策,吸引了不少过往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众前来咨询,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此外,我办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与省直机关老龄办、府东社区一道,组织50余名敬老志愿者在省城府东街主要街道,开展老年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共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读本和知识问答卷各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60余人次。

“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我办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的一个重要平台,从2001年12月4日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以来,我办每年都组织全省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开展深入广泛的法制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和老龄工作政策,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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