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一直在上海工作,之前交的是综合保险,现在转交社保了,那么我想请问我之前所交的综合保险是转到社保里的吗?
答: 本市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不能与其他社会保险衔接。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2011年7月1日起,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不再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仍按《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