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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 记录单邮寄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1-05 19: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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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包含那些内容?

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14号令)规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二、为什么要邮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下简称权益记录单)?

答:开展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一方面是依法依规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能让参保人及时了解自己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情况,有利于发挥参保人对社保工作的督导和推进作用,确保参保人的合法知情权,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邮寄的权益记录单包括哪些险种?

答:按照省、市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本次邮寄的权益记录单险种为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5个险种。

四、本次权益记录单邮寄对象有哪些?

答:2014年度权益记录单邮寄对象为:(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在石家庄市社保局本级已经参加了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本次权益记录单制作时具备通信地址的参保缴费人员。(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在石家庄市社保局本级已经领取了养老保险金,且本次权益记录单制作时为正常发放状态并具备通信地址的离退休人员。

五、本次权益记录单邮寄地址是哪里?

答:本次权益记录单邮寄地址是用人单位地址或社会保障卡地址或现住址。

六、邮寄地址信息如何登记和变更?

答:(一)用人单位变更单位地址请及时到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保登记窗口办理。

(二)无用人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如需登记或变更个人邮寄地址请将填写好的通信地址及本人联系电话邮寄至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处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邮政编码:050011。通信地址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详细的通信地址(------省 -------市(县)-------区---------路(街)------号--------楼---------室)、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号码。

七、参保人对权益记录有疑问怎么办?

答:参保人收到权益记录单后,应及时核对,如果对本人权益记录信息有异议,可拨打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进行反映和咨询,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0311-88625817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311-83865000

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0311-86044477

对邮寄服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拨打市邮政服务热线0311-87885376进行反映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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