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本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三个类别划分为八个类别。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新费率时,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结合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实际,费率调整工作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地址:市局近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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