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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经办资料再“瘦身” 社保转移更便捷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1-29 2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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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我市流动人员高效便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即日起,委托他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只须携带参保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

据了解,此前参保人委托他人办理社保关系转出,被委托人须携带代办委托书、参保人员社保证、社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参保人员往往只能通过快递等方式将这些重要的资料寄送给被委托人,耗时耗力并且存在一定风险。针对这一问题,市社保征稽局本着方便于民的原则,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将经办所需资料简化为携带参保人员和被委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转移所需资料进一步“瘦身”。

另悉,目前本人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所需资料也进一步简化。本人转出社保关系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险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中的任何一个;转入社保关系只需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宜昌城区户口簿原件即可。

(市社保征稽局 魏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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