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关于子女异地提取父亲公积金问题咨询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02 14:24:2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问:关于子女异地提取父亲公积金问题咨询

您好,我现在苏州购买住房(我个人名字),父亲是诸城的一位教师。现在我户口在苏州,但是家里的老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字,现在想提取父亲的住房公积金。

现在已有《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票据原件。

咨询贵中心以下问题:

1.我们这种情况是否满足《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若办理是需要来潍坊市公积金中心还是诸城市的分中心?

3.我本人是否需要到场,或者提供我的身份证原件是否可以。

感谢回复,祝好!

答:您好,1、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2、若是在诸城分中心缴纳公积金,需要到诸城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3、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应由父母、子女携带身份证到现场共同办理,非本人到现场办理的,还须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潍坊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