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政策

潍坊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5-08 15:39:0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各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经启用,按照省住建厅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自2017年5月12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潍坊转移到外地市的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二、由外地市转移到潍坊的缴存职工,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办事)机构申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件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附件: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4日

附件: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doc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doc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潍坊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