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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龄办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文章来源:全国老龄办 发布日期:2016-03-04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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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老龄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老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要求、总纲领,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老龄事业、做好老龄工作的行动指南。

《通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为新形势下老龄工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指明前进方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也是对全体老龄工作者巨大鼓舞和鞭策。各级老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作为老龄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学习贯彻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通知》指出,各级老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与谋划“十三五”时期工作、做好今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加强理论和战略研究,尽快形成一批有深度、有分量、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为加强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要加快顶层设计,尽快完善制度,及时出台政策,编制实施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让老年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增加获得感、幸福感。

《通知》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必须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全面理解其指导意义,切实做到以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指引改革、推动发展。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作为中心学习内容,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列出专题展开研讨,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全国老龄办将适时举办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作风,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确保今年各项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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