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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

临沂市:关于试点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3-15 2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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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失业人员: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统称“社会保障卡”)的换发工作。为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和便民惠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3月起我市市直试点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逐步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为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具有金融功能,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均可通过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二、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单位和人员应尽快领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的,持卡人可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前往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

三、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可选择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正在领取待遇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将原领取待遇的银行账户变更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申请变更的,其待遇仍通过原途径支付。

四、持卡人在使用社会保障卡时应注意密码保护并保管好交易凭证,确保个人信息资料、密码安全。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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