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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遵义市: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特性?

文章来源: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4-26 2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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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有效形成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机制;

2、互助性:能够建立和形成缴存职工之间互助的机制和渠道,为职工购房提供资金帮助;

3、长期性:自职工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期间,职工及其所在单位都必须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强制性:单位和职工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5、福利性: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单位也要为职工缴存相应的金额。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按国家规定计息。职工购房时还可享受低息贷款;

6、返还性: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住房公积金将连本带息予以返还;

7、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只能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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