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及受托银行指定网点受理岗对职工身份、提取事由、提取要件、提取额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使用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之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2、承办: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服务大厅及受托银行指定网点窗口办理提取。
3、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区、市)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审批岗审批(超额提取的提交主任审批)。
本文地址:遵义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