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建账后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根据《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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