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型改革,全力稳定经济持续增长,我市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即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为19%,预计每年为全市企业减负2960万元。同时,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分别降为2.01%、0.5%,预计每年为企业减负共110万元。
阶段性的降低企业职工保险费率后,不仅减少了企业缴费金额,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且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待遇。
本文地址:广安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