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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我市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6-06 1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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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出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补助范围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孤寡、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享受民政部门城市重残人员生活补助的残疾人和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补助标准在区级扶持的基础上,市级定额补助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200元、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和入住属地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每人每月1000元、其他残疾人服务对象每人每月400元。对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福利机构在购置康复器材时,按一定比例给予40万至60万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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