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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辞职了可以领取公积金嘛?

文章来源: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06 14: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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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可以领取公积金嘛?

答:因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

3、公积金联名卡;

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单位办理封存手续后即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需提供在一年(含)以内的合同。

3、非城镇户口或非广西户籍职工,需提供户口簿。

4、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不需复印。无法提供材料原件的必须加盖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公章或加盖原件留存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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