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家庭成员提取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银行账户;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原件;5、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应由父母、子女携带身份证到现场共同办理,非本人到现场办理的,还须填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如需办理公积金贷款,需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以购房为由提取公积金,只要保留账户有足够的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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