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20日起,在潍坊市主城区(包括奎文、潍城、坊子、寒亭、经济、高新)开展由部分受委托银行网点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实行银行网点受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后,借款人在银行网点即可办理完成除不动产登记外的全部手续,无需先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营业厅和银行网点办理手续。从受理贷款申请资料到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等手续在银行网点的全程办理,减少了借款人往返各部门的负担,能够使借款人享受到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