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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公积金可以个人自己缴纳吗?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01 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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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潍坊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畴,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一)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二)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三)受委托银行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四)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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