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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云县社会组织可参与养老服务评估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8-02 15: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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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灌云县养老服务评估办法》出台,办法明确评估工作由依法在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来承担。

据了解,评估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特困老年人、重度残疾、失独家庭老年人及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享受低保且子女无力赡养及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老年人,评估内容包括老人的身份特征、经济状况、居住状况、能力状况、养老服务意愿等。评估流程分为申请、审核、评估、公示、审批、建档。评估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依法在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业来承担,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工作,每次评估由2名以上评估员同时进行,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照顾者,对申请人进行逐项评估,最终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提供相关服务或给于服务补贴的依据。县建立养老服务评估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从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或县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

灌云县民政局 丁茂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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