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降低单位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铜山区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8%降至2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养老保险费率调整后,将减轻用人单位的资金负担,但不会影响参保职工养老待遇水平。
铜山区已从8月份开始执行降低费率政策,8月份核定的养老保险费应缴金额已按新的费率(27%)进行计算。对于企业5-7月份已经按原费率(28%)多缴纳的部分将会进行相应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