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苏人社发[2016]203号文件精神,睢宁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将进行调整,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下一步,睢宁县加大企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做实缴费基数,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保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本文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将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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