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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南昌市:一个员工可不可以接受两个单位同时缴公积金

文章来源: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19 15:59:1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故一个职工不可由两个单位同时缴存公积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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