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省政府令第139号和苏劳社[2000]15号等文件规定,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费但停止缴纳的,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8133)
本文地址:淮安市: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是否影响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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