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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西宁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09-12 1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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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各科室、各受委托银行:

       根据国家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使缴存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凡在我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全额提取个人及配偶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无需留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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