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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眉山市:通过拍卖取得的房产如何提取公积金

文章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13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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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条件:在房屋过户之日起二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因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契税完税发票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若取夫妻双方或购房者配偶的需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随身携带一张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公积金余额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内。

另注:

一.缴存人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本人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用于父母、子女购房、还贷、翻建、建造和大修。除提供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与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提取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三.提取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及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如果购房协议没有,那么提供法院的相关文件,能证明房屋交易的情况。

有疑问请拨打12329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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