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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眉山市:大病如何提取公积金

文章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23 1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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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缴存人及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等家庭成员,患省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提供下列材料:

因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结算时间在一年之内的医疗费支付证明和医保报帐结算单;

2.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请随身携带一张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范围为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部分。申请合计提取缴存人、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账户余额中,合计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可支取余额,最小起提额度以百元整数为单位计提。

另注:一.若尚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需先偿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办理提取手续。

二.缴存人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以上;

三.提取时间:每月1-24日(工作日);

有疑问请拨打12329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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