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德州市: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是否计息?

文章来源: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26 15:37:3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资金是否计息?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现行为1.50%,于每年6月30日结息,是否贷款不影响计息。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咨询0534-12329。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德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