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关于在广州的公积金能否在中山买房贷款说明

文章来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0-10 06:13:1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 如您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承办相关部门。

广州现行的异地贷款政策如下: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贷款申请

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2.办理流程

(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4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二)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广州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