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虞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该区每千名老年人有社会养老床位40张,实现60周岁以上低保、低保边缘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全覆盖,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孝亲敬老模范单位”和“中国孝德文化之乡”。
一、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异地联建“优设施”。投入2亿元,实施镇街敬老院转型升级三年计划。打破原先“一镇一院”旧格局,按照区域相邻、交通便利等原则,合并全区20家“低小散”镇街敬老院,实行集中异地联建。落实专门土地指标48.5亩,按照投资额的30%、40%和80%,对经济强镇、发展型乡镇、生态型乡镇进行差别化补助。全区共在5个中心镇和2个街道联建养老服务中心7家,占地总面积6.7万平方米,总床位达2090张。二是公建民营“引活水”。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民间资本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大金融信贷、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力争到明年底,全区7家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三是养医结合“拓功能”。推行养老服务机构养医结合模式,规定100张及以上床位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须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打造集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医疗护理、康复服务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以外包等形式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合作,引进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去年,该区一家养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养医结合”示范点。
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一是建强照料中心。整合镇街社区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区财政予以2-5万元的建设经费和每年1-3万元的运作经费补助。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用房面积、场所设施、服务队伍等建设标准,每年开展服务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近3年,全区累计投入917万元,建成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各43家、300家,覆盖率分别达100%、75%。二是发放养老服务券。对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4种养老困难老人,按100-400元/月的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依托“96345”社区服务平台,平台加盟企业根据老人预约点单,派员上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并按不高于市场价的标准收取服务券。目前,该区年均发放养老服务券补贴资金200万元,惠及老人1463名。三是试点“餐桌工程”。探索在养老服务站点设立“老年食堂”,解决高龄、独居老年人“就餐难”问题。如曹娥街道通过政府补助、民间赞助等方式兴办“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服务,服务对象为70周岁以上,以及60周岁以上空巢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三、改善社会养老服务环境。一是建优志愿服务队伍。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立“义工”制度,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就近就便开展结对为老服务,全区现有各类为老志愿服务队168支、1.8万人。开展“银龄互助”活动,提倡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全区现有“银龄互助”组织175个,今年来开展各类活动400余场次。二是设立涉老公益基金。积极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捐赠涉老慈善金。规范基金运作使用,推广捐赠企业、专业机构、社会公众共同监管机制,定期审议基金使用情况,确保所有款项用于养老公益事业。全区现有涉老公益基金33个,本金共计1.3亿元,每年惠及老年人3万余人次,一家涉老基金会被评为“浙江孝贤奖”先进集体。三是营造孝亲敬老氛围。连续6年组织“孝亲敬老月”活动。挖掘上虞“孝德”文化资源,编印乡土教材,推动“孝德”教育进学校、社会和企业。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等建设,推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区现有各级敬老文明号31家,其中全国级1家、省级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