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安市结合生态优势,以需求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实施建设运营补贴、保险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养老服务机构审批程序,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注册资金为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总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该市近几年来先后成立长寿家园、新大陆养老院等8家民办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达711张,占该市总床位数的17?
二是实行税收减免。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用电、用水、用气(燃料、燃气、热汽)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养老服务机构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减半收取养老服务机构通信费(国内固定电话)、视听费、数字电视机顶盒购置费。
三是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对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数达到50张(含)以上,给予每张养老床位一次性3000元补助;床位数50张以内的,给予每张养老床位一次性1500元补助。对租赁用房举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在50张(含)以上,分5年给予每年每张500元补助;床位数在50张以内,分5年给予每年每张300元补助。该市近年来先后对8所民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155万元。
四是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大力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疾病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同时,高、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员(助老员),每月工资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1.6、1.4、1.3倍。对中、高等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的学生入职养老机构并签约入职协议满5年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1万元和4万元入职奖补。
五是推行民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运营分险,由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老年人保险制度,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60元/人缴纳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每人每年保险费20元由市财政承担,以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