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下发《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符合标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70%以上。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和监管机制,规范行业标准,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到乡镇(街道)四级互联互通,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着力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家庭、个人承担应尽养老责任。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作用,充分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社区养老效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质态,发展老年教育文体服务,增强老年人精神关爱。
本文地址:扬州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