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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减少参保人员申报经办须知

文章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08 06: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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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有人员减少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1、参保人员退休的,单位需提供退休人员花名册或预审花名册;

2、参保人员死亡的,单位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

3、单位办理退休减员时,其时间为法定退休年月的次月;

4、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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