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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常见问题

通化市:工伤生育保险常见问题汇总(2016-09版)

文章来源: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25 05: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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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职工应该参加工伤生育保险

通化市行政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参加工伤保险所需手续

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医保局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通化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参保登记表

5、通化市参加工伤保险单位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

参保单位人员有增减变动时,应及时上报到医保局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并填写人员增减变动表。

四、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备案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参保单位立即拨打电话3916678(或3916239)报案,并于48小时(二个工作日内)将《工伤事故备案表》送交医保局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登记备案。

五、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报销范围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统称《支付范围》);超过《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以及违反工伤保险规定和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六、工伤职工如何安装或更换辅助器具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因公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是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进行确认。

对符合条件的亲属,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八、对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证明,用来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

通化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低于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及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十一、职工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围产期补贴和男职工生育护理费,女职工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参保一年以上)。

十二、女职工生育和人工流产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生育医疗待遇:参保女职工确诊怀孕后,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生育审批表、准生证、医保卡、怀孕证明到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登记开卡;然后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参保职工需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的,需填写《生育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人工流产医疗待遇:参保女职工需人工流产的,持定点医院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生育审批表、医保卡、确诊怀孕的医学证明到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登记开卡;然后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

十三、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后,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生育审批表、出院诊断书、有效收据、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男职工医保卡、准生证复印件,女方居住所在社区开无工作证明到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医疗费用核销。

十四、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生育女职工:生育审批表、医保卡、出院诊断书、有效收据、准生证、病历、费用清单到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生育津贴。

人工流产女职工:生育审批表、医保卡、诊断书、有效收据、确诊怀孕的医学证明、到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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