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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乌鲁木齐市:公积金贷款及所需材料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1-29 09: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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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首付款比例规定: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工程预算总价的40%。2、不可以,若目前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优先偿还贷款,不能作为他用。3、(1)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2)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均可作为第二次贷款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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