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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乌鲁木齐市:购买非普通住宅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22 11:19:1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严格按照普通住房的标准受理贷款申请,规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1.44倍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房。”这一标准,只受理普通住房贷款申请,非普通住房和土地性质为“非住宅用地”的住房均不接受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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